公告内容

温馨提示——成都特殊个案患者申请重要资料

致亲爱的患者朋友:

     您好!
     为最大限度帮扶成都市参保的非小细胞肺癌晚期患者, 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, 自8月1日(含当日)至11月30日(含当日)起使用援助药品易瑞沙的患者,按照购买金额达到连续使用8个月国家谈判价格易瑞沙的金额后,经过项目医生医学评估,结果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患者, 可申请本项目。12月1日(含当日)起使用易瑞沙的参保患者,患者在连续使用8个月易瑞沙之后,经项目医生评估仍然需要继续治疗的,可以申请本项目。项目办审核通过后,对符合入组条件的患者,为入组患者援助药品易瑞沙用于其治疗,直至疾病进展。
考虑到申请项目援助时间上有一定的跨度,请患者朋友妥善保管好以下资料:

一、医学资料:
1、病理报告单复印件(项目医生签字盖项目章)
2、EGFR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报告单(一线适应症治疗患者)(项目医生签字盖项目章)
或抗肿瘤化疗治疗的用药记录(二线适应症治疗患者)(项目医生签字盖项目章)
3、在使用吉非替尼片治疗之前影像学报告单(CT/MR)(项目医生签字盖项目章)
4、最近1次用药后的影像学报告单复印件(CT/MR)(项目医生签字盖项目章)

二、购药发票资料:
1) 购药发票已报销,请提供加盖报销单位红章的发票复印件
2) 部分购药发票未提交报销,请提供购药发票原件(购药发票原件项目办审核后退还
患者)
注: 以上为申请援助重要资料,但不限于此资料,具体申请援助资料明细,请以项目官网公布为准。
     感谢您对生命奇迹-肺癌靶向治疗共付专项援助项目的信任与关注。
     祝您生活愉快!


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会
生命奇迹-肺癌靶向治疗共付专项援助项目
2017年1月